北京收账公司:离婚债权追债对象是谁?

讨债员2023-11-0780

摘要:

离婚后,债务一般是北京要账公司纳入离婚财产分割范畴中,夫妻离婚后,对债务还款产生争议时,需要明确离婚债权追债对象。离婚债权追债主体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夫妻双方,另一种是第三方。本文将从婚姻关系、债务属性、债务性质以及债务行为四个方面探讨离婚债权追债对象的问题。

1、婚姻关系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在离婚处理财产分割时,应由双方根据所持有的财产按比例分割。因此,在离婚后所欠债务,离婚债权追债对象首先应是夫妻双方各自的债务。但是,在夫妻共同债务方面,由谁去还款,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明确。

另外,如果离婚夫妻在离婚前没有正式确定债务归属,而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离婚后这部分共同债务需要通过双方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清偿责任的问题。

还有的情况是,如果债务是由一方承担,那么离婚后仍由这一方来承担债务,离婚债权追债对象就只有这一方。

2、债务属性

离婚债权追债对象还取决于债务的属性,主要包括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务属于个人债务,那么离婚债权追债对象就是该债务的个人承担者。

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离婚后夫妻需要根据分配比例各自承担分配的债务。如果无法分清债务归属,则应由离婚财产分配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途径来决定。

3、债务性质

在离婚债权追债对象的问题中,债务性质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如果债务是非法律约定的,就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但是,如果债务是依法订立的,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究责任。

另外,在债务性质方面还需要注意,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担任家庭经济支柱,承担了北京讨债公司大部分家庭开销,那么这个人所负的债务可能就会更多,离婚后就需要合理分担。

4、债务行为

离婚债权追债对象还与债务行为相关。如果债务是两个人一起借款的,离婚后就需要合理分担还款责任。如果是其中一方借款并担任还款责任,那么对于这笔债务,离婚后就由担任还款责任的一方来承担。

但是,如果有一方故意逃避还款责任,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追究责任的诉讼。如果诉讼请求获得许可,离婚中所产生的共同债务就由违约方承担。

总结归纳

离婚债权追债对象是夫妻离婚后所产生的债务的法定还款责任人。离婚后,离婚债务的追偿主体主要分为夫妻双方和第三方。离婚债务归属需要根据婚姻关系、债务属性、债务性质以及债务行为进行判断,双方应当依法进行债务分割,合理分担还款责任,避免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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